再后来,他按照信中所写的地址找到了一个大城市,里面到处是豪绅商贾,个个富可敌国,沿街的房子大都是红墙碧瓦,门口还有拿着刀枪棍棒的壮汉,如在其面前停留许久,还会早到一顿怒斥。
一路至此,荣秋都是靠着沿街讨饭的营生度日,有时也会凭着从老头嘴里学来的几句咒语,充当游方的拖头和尚,跑到寺庙里骗几顿斋饭充饥。
但在这城里,要饭的似乎也比外面要高上一等,难上一倍,若是没些拿手的技能,或许就要饿死在当街。
这里最常见的要饭手段是杂耍,即连翻几个跟头、撞碎几块巨石、把两腿弯曲成可怖的程度……但这些对荣秋来说,要么太累,要么太疼。
偶然间,他看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当街,身边围拢着一圈看客。人群以内放着一大桶清水,水里斜插着一杆毛笔,笔杆足有棍棒粗细。
眼看四周看客聚拢了不少,男人深吸一口气,而后将身边的毛笔飞快抽出,笔走龙蛇,出手如电,不一会的功夫,地上便多出几个大字来。
荣秋低头看去,顿时目瞪口呆。
这几个字大得出奇,却也妙得诡异。个个遒劲有力,魁伟挺拔。好似马上持枪冲阵的大将,又如帐前舞剑助兴的美姬。且配得上他所能想出的最高评价——比老头强。
泛黄的铜钱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面前的几十只布鞋纷纷调转方向,快速离开,只有荣秋还愣在原地,双眼死死盯着眼前的一小块地方。
本能促使他弯曲膝盖,但眼前的几个大字却幻化出几只大手,将其死死拖住。
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也。
最终,他跪倒在那杆大笔下,熬过了下一个冬天。
再后来,他发现笔的主人姓贾,其子名叫贾儒,现在一处红墙碧瓦的院子里读书,学的也是这笔走龙蛇的功夫。
而教授他的,正是书信中除了陈廷常以外的那个名字,陈廷远。
来年开春,荣秋辞了那根大毛笔,带着自己的小毛笔,迈步走进威武侯府中。
一个修长的身子挡在其面前,强大的威压迫使其双膝跪倒,将怀里的书信双手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