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有些语无伦次的试图继续解释。
“好了,你别说了。”丹尼阻止了他接下来的话,“你接下来应该做的事,是把录音交给我,然后去我的办公室待着,那里会有人保护你。
蕾切尔和格蕾丝这几天会住在希尔顿酒店,直到整件事结束为止。”
——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将斯坦送到“Five-O”的办公室,杰克和丹尼回到了他的车边。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从联邦法的层面来说,关于窃听和录音这块实行的是一人同意原则(One-partyconsentrule)。
斯坦作为当事人参与的对话,无论是电话还是其他通话,只要他想录音就能合法录音,并且将其作为呈堂证供。
而美国大部分州采用的都是效仿联邦的一人同意原则,夏威夷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也有部分州使用的全部同意原则(All-Partyconsentrule),比如加州和佛罗里达,在这些地方必须经过参与对话、通话的所有当事人同意才能录音,否则不但录音证据无效,这种行为还被会认定违法。
所以这件事并不需要杰克这位联邦探员插手,丹尼一个人就能轻松搞定,不过看他现在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显然是还打算另外做些什么。
“当然是去和某个混蛋好好聊聊。”丹尼挂掉电话伸手要回了自己的车钥匙。
半小时后,丹尼从HPD那里拿到了一份资料,看了眼上面的照片,然后打了几个电话之后,开车带着杰克来到市中心一家餐厅。
“你是不是那位房产委员先生?”
一个穿着麻质西服的秃头中年刚刚买完单,见到径直向自己走来,并笑容满面打着招呼的丹尼,下意识伸出了手。
“是的没错,我是布鲁斯·霍夫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