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一会儿,手机正式开屏,露出了初始界面。
汤圆用狗毛点击屏幕的应用商店的应用,然而屏幕没有任何反应。
用狗毛连点几下,都没有反应,汤圆懵了。
啥玩意,只能让人用不成?
汤圆滚了过来,汪的叫一声,它打不开。
克蒙中断了通感过程,再看汤圆用狗毛点屏幕,屏幕毫无反应。
克蒙用手点一下应用商店,应用一下就开了,如丝滑般流畅。
“enmmmm……”克蒙陷入沉思。
是哪里出错了?
看向汤圆的金色狗毛,克蒙悟了。
这款手机屏幕是热感电容屏,狗毛这种东西并不是它的目标群众。
好在手机包装盒里附送一支电容笔,克蒙把电容笔拿出来给汤圆,并向汤圆简单解释电容笔与电容屏之间的关系。
汤圆似懂非懂,终于领悟到一个意思——狗毛不行,但是用电容笔行得通。
这还不简单,只要用狗毛包住电容笔,驱如臂使就行了。
汤圆用毛发包裹电容笔,轻点屏幕,屏幕的应用终于动了。
汤圆发出了兴奋的叫声,手机这玩意终于能用了。
不过问题也来了,一只电容笔够用吗?
要知道人类可是有着十根手指,而汤圆只有一只电容笔。
“你把几只电容笔拉进购物车,我买单。”克蒙简单吩咐汤圆,随后继续通感铝金箱。
随着时间推移,克蒙终于捕捉到那种奇异的感觉。
那是一间明亮的房间,全身绷带的男人将一本笔记本、眼镜、围巾三件物品放进铝金箱中。
随后箱子锁上,用手指拔了拔密码。
锁定的密码是76355,不过绷带男没有停止,过了一分钟又改一下密码,改成66911。
再过一会儿,他又改成15937,到这一步他停止改密,贴上一张字条。
知道密码后,克蒙输入15937。
咔,密码箱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