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科研型异能

像这种穿甲弹,更适合用来对付异兽,没有哪个军团能独占,还是有由国家直接管理统一调度比较好,玉之臣只负责上报,剩下就只能靠时一尘自己。

当然私下里他倒是可以给点建议,但玉之臣对金融这种东西也不懂,能给的建议不多。

时一尘心中有些茫然,没想到当了一辈子的穷屌丝的他,竟然也有一天要创立自己的公司,他本来可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只是事情好像赶到了这里,如果打退堂鼓也不行。

“我试试吧!”

大概是看出时一尘的勉强,玉之臣安慰道:“你也不用太担心,公司的手续办理,我会找人帮你办,你只负责招聘就行,到时候我再帮你把把关,选几个可靠职员。”

玉之臣的话没有说透,虽然时一尘的穿甲弹技术,还不足以让国家重视,函夏太大了一项技术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做为军工合作企业,入职人员的背景是必然要查清楚的。

玉之臣接着说道:“小尘,现在与部队作生意的企业有三种类型,一是国家成立的研究所,这属于国企,各地区的研究所,与该地区的军团有合作。

军方出钱资助研究项目,出了成果研究所拥有着作权,资助的军团拥有生产、采购、出售等权限。只不过军方不参与经营,所得利润归于国家,然后按比例,分配给研究所,及该军团作额外军费。

第二种,私营企业研发的技术,某军团感兴趣的话,可以与之合作,给予该企业专项军工生产证,然后按合同采购,这种合作模式,企业只要不卖产品给敌对势力,军方就没有资格干涉。

第三种,我函夏除昆仑军团外,其他四方军团,各拥有颁发一定数量的军工五证权限。

拥有这五证的企业,只能与颁发五证的军团合作,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军团拥有独家代理权限,甚至必要时军团可以直接否决企业的决定,只不过利润归于企业而已。”

玉之臣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神情紧张的看向时一尘,昆仑军团属于直属于最高首领领导,也就是说函夏的研究所,其实都是他的合作部门,根本不用与私企合作。

然而,为了平衡、加强各军团的实力,其他四军团增设了特殊权限,也就是后两种合作模式。使得四军团发展出自己的特色,利用装备优势,在某些战争领域领先其他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