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被接过的那一刻,霍浔按耐不住内心的狂喜,几乎是野蛮地撞开其他人,将独属于他的宝贝揽进怀里。
那一刻,苦尽甘来,比他尝过的一切甜食加起来还要甜蜜。
掌下柔软的触感,让他想要揉进骨血,从此年年岁岁,生生世世都不要分开。
人们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太过熟悉的朋友无法相爱。
霍浔从小就觉得,持有这种言论的人是在放他爷的狗屁。
毕竟,别的兔子窝边长的是干瘪乏味的茅草根,他霍浔窝边,可是娇艳欲滴的白玫瑰。
很小的时候,白白嫩嫩的小乔楚就会戳着他的脸问,“霍小狗,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娶我?”
小霍浔脸红成了猴屁股,支支吾吾,死鸭子嘴硬,“班上女孩子那么多,我干嘛非得娶你?”
小孩子不懂爱,但小孩子作死,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欲擒故纵。
小乔楚可不惯着他,手里拿着镜子臭美。
“你不娶就算咯,听说结婚的人可以在一起做羞羞的事,我找别的帅哥哥跟我做,嘿嘿嘿。”
小霍浔气红了眼,不知道哪里来的蛮力,一下把小乔楚扑倒在沙发上,眼角溢出温热的泪珠。
“你不许!”
乔楚小小的身体里住着老司机的灵魂,“为什么啊?你跟别的小姐姐做,我跟别的小哥哥做,很公平呀?”
小霍浔嘴硬:“反正你就是不许,因为……因为没有男生比我更帅,我就是天下第一帅!”
乔楚捏了捏男生肉肉的脸蛋,还没长开就能看得出来是个帅哥胚子,她嫩生生的娃娃音重重叹了口气。
真该死,打死她也不接胎穿任务了,身体硬件不允许吃肉,这他爸的也太憋屈了点。
霍浔特别喜欢这个邻居家的小妹妹。
也不算小妹妹,乔楚跟他差不多年纪,但看起来就是既乖巧又精致,捧在掌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尽管乔楚总是以捉弄他为乐趣,霍浔心里还是生出了别样的情愫,并随着心智成熟越发不可收拾。
同行的好哥们打趣他,说乔楚对他不是真心喜欢,只是把他当备胎当舔狗。
霍浔不信。
半个字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