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论进化这个东西

更延时 白米百米 1752 字 10天前

我一脚把她踹进楼下,被尸群吞没。

我也在博物馆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这个城市的地图。

天蒙蒙亮,博物馆下围满了丧尸,是被枪声和血肉味吸引了过来。

我带着潘化,悄咪咪地来到了郊区,当然碰到了各种奇形怪状的丧尸,和意图不轨的幸存者,不过都被我击杀了。

我躲在一个居民的房间里,透过百叶窗看着城市外,霉国的部队做好防线,但仅仅这样。

“这些大兵都在想什么呢。”潘化拿着房间里的望远镜看着外面,看的出来,房间的装饰,诉说着这个房子的主人是个军迷,不过可惜这个倒在客厅茶几旁,脑袋都被子弹打烂了。

我摇了摇头,不是没有这种游戏,是人为了永生而制作的生物科技,不过人要实现永生,哪有那么容易。

走廊传来闷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甚至让人觉得地面都在颤抖着。

砰的一声,金属的防盗门被暴力打开,一个身高三米的丧尸撞破门框,走了进来。

只是穿着一条黑色直筒裤,一双高帮黑皮鞋,灰色的标准丧尸皮肤,胸膛还在抖动,说明了,这个丧尸,还是活物,跟其他丧尸相比,更加富有力量感。

他快步流星,跑过来,巨拳砸了过来,我站稳身形,一肘击碰在他的拳头上。

碰撞在一起,甚至发出来类似于火炮爆炸的声音。

一招过后,他的拳头已经面目全非,我毫发无伤,因为肘关节的骨骼简单,而且硬度远比指骨硬度高。

这个猛男丧尸面瘫脸,竟诧异地看着自己的拳头,不过眨眼间就愈合了。

我看的清楚,无论人和丧尸,都需要能量来维持自身的行动。

而人就是鸡鸭鱼肉,丧尸就是人。

不过高级的丧尸,摄取过多同类和人类就会发生进化,和受伤迅速愈合。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一下砍掉他半个脑袋,他大脑都没了,但并不影响他如何如何,还是复原了。

我不禁来了兴趣,不停地对他发起攻击,他也不断愈合着。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恢复速度没有那么快,这也难怪,因为能量不是凭空而来。

而恢复就需要细胞的加速分裂再生,他不能用常理来判断。

不过身体损伤越多,身体恢复就发生了不稳定细胞增生。

他的躯干左肩到右胯裂开一个大口,还长着獠牙,右手变成了加强版穿山甲的手。

我没了兴致,再让他进化下去,就不知道会变成了什么样子,我一掌打出,震碎他的内脏,他无力倒在地上,不过这需要很久来愈合。

如果有硫酸和在户外的话,甚至可以放火烧死他的细胞,因为细胞并不是无敌的。

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把他砍碎放在浴缸里,因为陶瓷有很强的耐腐蚀,倒进硫酸,就行了。

不过肯定是要分批的,要是一块的话,在硫酸中重新组合,再进化出奇形怪状的东西,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