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起源于岛国,进入国内的时间,大概在1988年。
90年代初,才开始逐渐在大大小小的城市里流行开来,成为当时绝对新鲜而时尚的娱乐。
很多国人们从此惊喜地发现:原来,自己也有成为歌唱家的天赋。于是,这项娱乐就此风靡一时。
当时,夜总会的格局,跟后来的不大一样。没有包厢,一律是中间一个大舞池,供人跳交谊舞,然后,周边设一圈卡座或圆形圈座。
因为唱歌的卡拉OK机,只有一台,用投影仪投射到大幕布上,成为一个夜总会娱乐的核心区域。
所以,一家夜总会的技术含量,很大程度体就现在音响效果上。
客人娱乐的方式主要就是跳舞、唱歌、喝酒。
所谓的三陪小姐,就是指夜总会中陪饮、陪唱、陪跳的妞。当然,这只是可以拿到台面上来明说的三陪。
来枫林晚消费的人里,也有很多是不叫妞的,毕竟台费不便宜,所以,也有不少是自己一群人约着来玩的。
大家要唱歌了,就用酒桌上的便签,写上歌名,让服务员交到音控台,唱一首歌,10元,按当时的物价,也不便宜。
调音师当时在夜总会,绝对是个吃香的工作。
当时,不是自助点歌,也没有顶歌的手段。所谓麦霸,根本不成立。
那时候,客人们为了早些唱到自己点的歌,就会到音控室里,或者从观察小窗口,给调音师分烟,分的基本上都是当时应酬最好的香烟——红塔山,如果是外烟,则一律是万宝路或555。
要是不凑巧,当天带的烟是阿诗玛或者健牌,递烟的人,自己气势先弱三分,主动说:烟差了些,兄弟将就抽。
分了烟,然后不忘说一句:“兄弟,9号座的歌往前挪挪呀。”
坐一会儿,见自己的歌还没出来,就又过去分烟:“还有多久啊?稍微提前点啊?”
调音师就一脸公事公办的样子:“大哥,没办法啊,前面点歌的太多了,我只能稍微往前给你提提,动作太大了,出麻烦了我担待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