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买羊待杀尔之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这话,大多数情况下,是人们对一些为富不仁或者其他状况下自己又无能为力的时候,自我安慰的一种精神胜利。

但要是说,如果是一只羊被杀死之后,那羊自认自己被杀的不是时候,然后立马向人索命,而且,还成功的报复了宰杀自己的主谋,听起来似乎就有些天方夜谭了。

可是,偏偏这事儿还是真的。就着实让人疑惑并惊讶了。

往年间,淮西有个小县,离京城颇远,因为地理的缘故,这个县的经济不是很发达,甚至可以说是落后。

落后到什么情况呢?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整个县里,除了百姓自己豢养的鸡鸭狗猪牛之外,连只羊都没有。

县邑的集市里,不光是没有羊肉出售,就连专门负责宰杀的屠夫,也只是听说过羊而已,从来没见过羊,也没有动手宰杀过羊。

某年,县衙新来了一位主簿。这主簿谈不上是饕餮之徒,但对羊肉也有点情有独钟。在县邑里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很是惦记自己以前吃过的羊肉美食。

于是,就让县衙的小吏告诉厨房,弄点羊肉回来解解馋。哪知道小吏在听到他的话以后,很惊讶地看着他,像是看稀奇一般。

主簿一开始还不明所以,催促着小吏赶紧去办理。小吏停着了半天,小心地问,“大人,您说的羊是何物?”

听到小吏的问话,主簿很是惊奇,“羊是何物?”于是,就和小吏聊了起来。

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后,主簿很是感叹,脑子也转的飞快。《左传》说,“祭以特羊,殷以少牢”。“四时祀以一羊,三年盛祭以羊、豕。殷,盛也。”

哎,来这里前,知道县里穷啊,没想到会穷成这个样子。这羊,可是进献祖先、四时祀仪的圣物。“食于其母,必跪受之,类知礼者”,“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啼,类死义者”。

要是上官知道县里一只羊都没有,然后拿着梁惠王和杨朱的对话来考究。岂不是平白无故的栽倒在坑里了?这得想个办法啊。

当即,主簿就一边叹着气,一边领着小吏找到了县令和县尉,三人在县衙里开了个班子会,讨论一下,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县令和县尉到县里任职的时间比主簿早一些,因为县里没有羊,在上级巡视县里开展的祭祀活动中,还被呵斥过。在听了主簿的话以后,两人的眼睛齐刷刷的亮了,直夸主簿“有文化”。

当然,大家心里更清楚,三个人都是好久时间没吃过羊肉了,但总不能给下头的人交代:“老爷我,这段时间渴羊肉渴老火了,你们去想办法弄点羊肉回来解解馋。”万一传了出去,名声岂不是全毁了?

在一番交流之后,三人都觉得在祭祀和招待上级的贵客,以及公事需要时,没有羊,是个大问题,但买羊的钱又不好从公款里列支。

于是,当着吏员的面,三人就拿定了主意。由县令、县尉、主簿三人自掏腰包,让人从临近的郡县调了一批羊子回来圈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不仅如此,三人还让小吏拿笔记了下来:这些买回来的羊,除非是遇到重大祭祀活动,或是来了尊贵客人,又或是官府有所需求之时,根据实际情况三人点头以后才能宰羊,否则的话丢一只羊,当事的人就要自掏腰包赔两只羊。

这个规则提出来以后,县衙的吏员们对三位大人都是竖起了大拇指,一心为公,不增加基层负担。

但实际上,三人也有着自己的小心眼。这羊是三人凑钱弄回来的,宰杀的时候三个人通通气,祭祀或者是待客之后,吃肉喝汤的时候谁也不会落下。

从第一批羊弄回来,三人是这样做的。久而久之,这种不成文的默契竟逐渐演变成了专属于他们三人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过了一两年之后,某天下班后,主簿还没有走到家门口,就远远地听见妻子在屋里欢笑的说话声。等进了门,原来是自己的小姨子千里迢迢的过来了,专程探望她的姐姐。

“他乡遇故知”本就被古人列为人生四大喜之一,何况是亲姐妹呢?看到妻子和小姨子时不时地又哭又笑,也挺感动的。血浓于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