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防守力量来讲,
艾登的第四军团,被我改编成了一万步兵加一千轻骑兵,
另外,还有被里奇统领的第六军团,由三百辆第二代新型战车和两万步兵组成。
倘若我留艾登和里奇驻守驻守捷克骑士团边境,哪怕南神圣罗马帝国、北诸侯联邦和匈牙利趁机进犯我们,也足以保证我们后方无忧;
从闪击战术来讲,
我可以带着虎骑、第二军团和第三军团扎入波兰腹地,直接将波兰首都包围,让波兰皇室瞬间失去与外界的联系,奠定胜利基础,
然后让之前的组建的新军,也就是由托马斯统领的第五军团,攻城掠地,摘取胜利果实。
毕竟第五军团现有五千火枪手和一万长枪兵,只要配备好攻城的大炮,攻下城池,简直易如反掌。”
斯莫听得目瞪口呆,他从未听过有谁这样打仗,
“一万六千人的骑兵长驱直入,肯定会引起沿途的波兰士兵注意,您又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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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眼中闪过寒芒,
“他们只要敢出城,我就敢杀了他们!反正我也计划着围点打援,让他们早点去见上帝,也不是不可以。”
斯莫明白了,大卫的这个计划,是因为他信任捷克骑士团的陆军实力,
毕竟,捷克骑士团陆军装备和军队素质都远超各国,
而其中最大的功臣,便是大卫建立的各个学院,
里面的部分老师,不仅要教学生,还要带着学生研究各种工艺,
比如打铁,他们为了研究如何让铁更坚硬,就会尝试着往铁料里加不同材料,
有时是油,有时是碾碎的石粉,甚至有人往加铁料里加菜叶子,
哪怕某次失败了,他们也会记录在案,然后继续研究,直到研究出更好的锻造方法。
虽然方法很笨,但确实在慢慢提高捷克骑士团的装备质量。
而且最重要的是,陆军打过仗,海军没打过仗,甚至可以说海军没有丝毫实战经验,
想到这些,斯莫端起桌上的一杯水,不急不缓地抿了一口:
“是呀,现在的捷克骑士团兵强马壮,确有着打硬仗的能力,但奥斯曼帝国又何尝不是呢?”
这句话立马点醒了大卫,现在的局面是“一超多强”,
论综合实力,奥斯曼帝国无疑是最强的,
毕竟在贸易上,奥斯曼帝国有天然的地理优势,
同时,奥斯曼帝国的历史可比捷克骑士团长多了,其底蕴丰厚,在持久战上,占据绝对优势,
最重要的是,奥斯曼帝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其总人数,足足是查理四世时期波西米亚人口的三倍,有九百多万人。
而捷克骑士团继承残破的波西米亚时,人口也才两百万左右。
就算后来吞并了北方一些诸侯国,人口也才达到了三百六十多万人,
加上三年的生育和接收波兰难民,捷克骑士团目前人口堪堪达到四百万左右,连奥斯曼帝国人口一半都不到。
真要单独的和奥斯曼帝国硬碰硬,捷克骑士团未必是对手。
当然,大卫之前不是没防备过奥斯曼帝国,比如上次里奇突袭波兰时,大卫就没有派重兵,为的就是让波兰有能力防住奥斯曼帝国,
现在的轻视,只是因为捷克骑士团在这三年内发展的太快了,让大卫有了一种天下无敌的错觉,
而这,也是人的通病,哪怕是某位枭雄,也为此丢了长子、丢了爱酱和统一的机会。
大卫自嘲道:
“果然,论战略,我还是比不上你。”
斯莫摇头道:
“我这种人,最多在人身边当一个谋士,只有像您一样的人,才能当那宝座上的君主。”
大卫的眼神忽明忽暗,他没有被斯莫的彩虹屁,夸得找不到方向,反而越发觉得斯莫这人,恐怖至极,
“先不谈这些,我只想知道,假如我拿下了丹麦和北诸侯联邦,我之后又该怎么做呢?”
斯莫幽幽道:
“等!您只需要继续等待就行了!”
“等着就行了?”
“没错,就像您说的那样,以捷克骑士团的力量,防守周围国家,简直是易如反掌,那我们为什么不和周围国家继续耗下去呢?
反正奥斯曼帝国会不断地侵扰西方各国,等他们打得两败俱伤,咱们再出击也不迟,
就像当初白山战役那样,一出手,便是绝杀!”
大卫脸色凝重:
“万一,这一等就是一辈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