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不会,这批货差不多都出手了,剩下的事情潘科一个人就能搞定,这次绝对不会食言。”
理亏的夏天不敢反驳,这次的事情却是差不多了,大电器之列的东西早就出的差不多了,一些收音机之类的小物件也销的很快。
公家这些物件都要票,他的这些不用票,自然卖的快,不光是散客,不少二道贩子也来找他,只是成本太高,剩了一些零零碎碎的自己卖。
这大半个月他和潘科不是在送货的路上就是在与运货的路上,现在终于接近尾声,想到干完这一票又能潇洒一阵夏天心情就美美哒。
他不是那种死挣钱的性子,每干一票就要休息一阵,之前陶顺来找他合作想的也是有个稳定的店也好,拿着股份做做背后的股东,将商品进进来就可以不用管了。
省事是倒是省事了,只是算漏了人心,现在散伙也好,省的然后做大了更麻烦,现在重回老本行做走私贩子挣的钱只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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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秋水和夏天掐着点赶到钢铁厂,她到底还是没有穿那件的确良裙子。
她的本意只是气气她妈,真穿一身白去参加婚礼还真有点做不出来,不管是不是她大哥,人家结婚也是一辈子的大事。
这么想着,时秋水换了一身嫩黄色系脖衬衫,当然这件肯定不是的确良的,这是原主的衣服,就是普通的棉布,下身就搭着一条神色长裤。
十分普通的穿搭,但胜在她有一张十分惊艳的脸,真就是那句话,好看的人就是披着麻袋都好看,再加上换了芯子,时秋水赚钱后可是在自己身上砸过大价钱的,形态和气质自然和原主畏畏缩缩的气质相比简直是完胜。
反正站在她身旁的夏天已经不知道瞪了多少个目光落在他媳妇儿身上的臭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