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九十年代后 天誉旭日 1353 字 2个月前

两人谈兴正浓时,启茂从外面进来,手中菜篮装着荷兰豆与卷心菜。他在门口脱掉水鞋,换上拖鞋,转身见堂屋里多了一位年轻女子,以为是青芸,微笑着点头说:“你就是启先经常提起的青芸吗?欢迎你常来。”然后进厨房放下菜篮,出来接着说:“寒舍简陋,姑娘你不要嫌弃,中午在我家吃完饭再走。”说完对邓老师说:“你先陪青芸聊天,不要怠慢了人家哦。我出去买点菜。”

邓老师和秀兰听完启茂连珠炮式的打招呼,不禁哑然失笑。邓老师笑着说:“哥,她不是青芸,是我救的那位女孩的姐姐,名叫秀兰。你也不用去买菜了,秀兰已经买了很多菜来。”

“啊,啊……是我冒失了,我还以为是你经常念叨的青芸来了,高兴得昏了头。”停顿了一下,对秀兰说:“你也太客气,来玩就行了,没必要买那么多东西来。”

邓老师听到这里,内心满是感动。他就奇怪,平时少言寡语的哥哥怎么突然说话这么溜,原来是为自己高兴才这样。可见哥平时虽然不说,但对他的事也挺上心的,只是不说出来而已,果然是亲哥哥!

“大哥,你先别忙,坐下来喝杯茶先。”秀兰笑着跟邓老师称呼启茂为大哥,让启茂听着就舒服,还没有女子这样称呼过他,心中一乐,坐下来招呼秀兰吃水果。

启茂拿来小刀削苹果皮,笨手笨脚的憨态让秀兰忍俊不禁,笑呵呵地对启茂说:“大哥,让我来吧。”启茂放下苹果,不好意思地说:“嗯,还是你来吧,我这手做惯了粗重活,太过细腻的干不了。”

秀兰边削苹果边问:“大哥你在哪里工作,是做什么的?”

“我啊,读书少,初中没毕业就去深圳打工了。说起打工啊,真系一匹布咁长。”启茂抽着水烟筒,陷入了回忆中。

刚开始去深圳才十几岁,什么都不懂,我姨妈看我人瘦小,怕进厂会被人欺负,便介绍我到她本村的一个邻居那里种菜,包吃包住,我就很开心的去了。父母死得早,有人家肯收留,管吃管住就很不错了。种菜不算很辛苦,就是起得早点,每天两三点钟起床,摘菜、拣菜,包装,送货,我就跟着东家干了两年。那两年是我打工最快乐的,人也长得壮实了很多,只是钱太少,弟弟读初中了,要用钱,无奈之下,经人介绍我又去了红砖厂。

秀兰削好了苹果递给启茂,他咬了一口,皱着眉继续说,仿佛当年的痛楚到现在还没过去。在红砖厂,开始是拉砖装窑,满满一手推车的砖坯,躬着腰低着头咬牙拉,屁股高过头,拉几车就大汗淋漓,一天下来,衣服上结了一层白花花的盐斑。那时喝水都要在碗里加盐。每天早上四点钟就开工,全身酸痛,最开心就是遇到下雨天,可以有饭吃,又不用开工,美美地睡一觉。后来又进电子厂,在电子厂又经常加班,时间上又不自由。最后认识了同是我们雾柳镇的老乡阿钟,是他带我学装修,从学批灰开始,到现在可以做墙布,一步一步来,现在已经可以跟他去香港装修酒店了。装修虽然也辛苦,但能赚钱,阿钟是我的恩人,每年过年我都要去探他,做人不能忘本。

秀兰一边撕荷兰豆,一边静静地听,完了叹息说:“唉,还是读书好啊,有知识有文化,不用像我们这些人那样靠出卖青春挣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