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雉听了刘邦的话,正要反驳,扭过头来却正好对上刘邦那鬼蜮莫测的眼神。
这一眼看去,却让吕雉浑身一颤。
她对刘邦可太熟悉了。
甚至发自内心的,她还有些瞧不起刘邦。
毕竟刘邦又老又穷又丑还没钱没地位,这样的男人,放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代,打一辈子光棍都一点不令人意外,即便是出门去吃手撕鸡,坐钟的时间也比一般人短,简单来说就是鸡都瞧不起。
但是他却娶了吕雉这么一个有钱又漂亮的白富美。
即便是在乞丐也有一妻一妾的古代,这种成就也是颇为了不得。外人羡慕刘邦的本事和好运,但是作为妻子的吕雉,心中难免时常郁闷。
若非刘邦还懂得点小情趣,还能哄她开心,只怕这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
这一次刘邦不知怎么发迹了,拉起了个上千人的小队伍,也成了一方小诸侯。
吕雉便急冲冲的带着妹妹来享福。
原本对走狗屎运的刘邦,吕雉也没抱有太大的希望。
但是当她回头的这一刹那,却仿佛在刘邦身上看到了一些特别不一样的东西,就像有什么峥嵘蛰伏在刘邦的身上,让他整个人具备了一种以往不曾具备的魅力,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甚至选择认同和追随他。
就是这一眼,让吕雉把到了嘴边的话,却又憋了回去。
她确实是一个狡猾且心狠的女人,但是缺乏足够的大智慧,以及对人性中‘善’的认知。
一个人自己可以狡猾,可以卑劣,可以无耻,甚至可以无度,我们生存在这世上,各自有各自的活法。
但是身在地狱之时,切不可将周遭的一切,都以为是与自己相同的颜色。
视线所及,所有人都与自己一般。
吕雉一叶障目,看不到樊哙的忠义。但是刘邦却看的真切,哪怕他满肚子鬼蜮,却依旧知道,什么人值得信任,什么人浑身是胆,什么人忠义无双。
果然听了刘邦的话,樊哙僵立原地,浑身还在不住的发抖。
男子汉大丈夫,存活于世,可杀不可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