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翰宁瞬间明白了,王迪廷的阴险之处在于,他并不直接把手伸向管理服务对象或者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风险太大,容易留下把柄。
而是采取了更为隐蔽、更为狡猾的手段。
以借钱的名义把手伸向干警。
王迪廷这招真是够阴的。
干警长此以往,肯定是入不敷出,无以为继。
这一手让干警们逐渐陷入债务的泥潭,最终无法自拔。
一旦拒绝的话,以后要么被他针对,穿小鞋,挤兑。
要么干警将手伸向管理服务对象,甚至犯罪分子本人或者亲属,受贿索贿,罚没收入不上交,暗中截留,甚至于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这就变成了违法甚至犯罪,甚至坠入犯罪的深渊,他也就掌握了别人的把柄,拿捏住了别人的七寸。
别人只能乖乖听任他的摆布。
他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利用这些把柄来要挟他们,让他们不得不继续为他效力,或是成为他攫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这与魏峻冰控制邢狄雄如出一辙。
贪官的逻辑大致如此。
一旦别人出了事的话,王迪廷也只是“借钱”,虽然从来没有打算还,但是也追究不到他的头上。
倒霉的永远是别人。
这太保险了。
再加上他还有一个可以在县城权势炙手可热,呼风唤雨的叔叔王略夏,还什么事不能摆平?
想到这里,江翰宁问道:“明挺!我记得你家里没有矿吧?”
郑明挺一愣,“我家里什么时候有过矿?”
“那这样下去的话,你总有一天承受不了王迪廷的盘剥,总有捉襟见肘,不,山穷水尽的那一天,到了那一天,你怎么办?”
“那种走投无路的感觉,你真的准备好了去面对吗?”
“我?”郑明挺噎住了,说不出话来。
“要么你被挤兑,忍受他的打击和非难,甚至于被排挤到偏僻的乡下派出所,重回过去的岁月。”
“要么,你与他同流合污,不,要么你为他火中取栗,成为他的攫取不义务之财的抓手,成为他取之不舍,用之不尽的财富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