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随便逛逛吧,我去定些吃的,你有没有什么忌口的?”她打开屋门,自己停在门廊前拨打手机,时而浪笑时而沉稳,从她报出的菜单来看,哪怕放开肚子也吃不完。我在屋中踱步,瞧见墙角有台水晶钢琴,不由来了兴致,坐上矮凳舞弄起来。闻见乐声,她走来身边,支着脑袋独自沉浸,说没想到我多才多艺,还懂音乐。我自是一番洋洋得意,开始谈起我最初跑来美国的豪情壮志,跟在她背后,观赏起这座豪宅来。
“趁着外卖还没来,我想先洗个澡,你别偷看。”她边走边解耳环和挂饰,手一滑,铂金项链掉落在光洁的柚木地板上,一下子滑出很远,卡在了侧面的门缝底下。
我快步上前,趴倒在地使劲掏挖,结果用力过猛,链子彻底溜进了门板对面。她翻到钥匙过来启开门,一条往下的走径暴露在眼前,这是个漆黑无华的地窖,两头边墙仍是毛胚,与明亮的厅堂形成强烈对比。我正待下梯去捡拾,突感背后劲风袭来,回头去看,两拳外加一条大长腿,毫不留情地蹬在胸腹之上,失了平衡的我,像只葫芦般滚下楼去。
待我抹去嘴角血珠上来,铁门早已被倒锁,她正站在原处不住狂笑,充满着嘲讽的意味。
“别开玩笑了,快放我出去!”我狂拍着铁皮,声嘶力竭地叫道:“你搞什么?想死是不是?”
“对Krys来说,你是个宝贝,对我来说,你就是充饥的食粮啊。昨晚我问过你,想不想来地窖看看?以你另类的癖好,没准会觉得很香艳呢,现在你的愿望成真了。”她似乎将身子往门板上一靠,声音开始变得清晰起来,说:“咱们躲在破船时,小女告诉你的那些,全都是真话,我固然拖不动你走很远的路,但你会自己入套,乖乖跟着我走。由头至尾我就打算斩断你四肢,撬开你颅骨,将你变得像猪那样啃吃槽食,你不知我以折磨人为乐么?”
那还是在阴蜮大破百鬼潭时,我、勿忘我以及吕库古小姐一起在饵舱斗杀了大铜头卢克莱兹,她伤得很重并说自己将死感到很冷,我出于不忍将她紧紧搂在怀中,这一举动让边上的林锐脸红耳热。她让我别太轻信这个坏胚子的甜言蜜语,弥利耶曾多次说过会杀了我。我只当是争风吃醋,未曾理会当真。而这次她重出江湖,我也没有轻慢于她,甚至堪称礼遇有加,勿忘我干嘛平地起杀心?这点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没有原因,就是觉得好玩,我喜欢听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仅此而已啊。我给过你两次机会,早上和刚才,问Dixie会怎么看?你不知我最痛恨不忠之人吗?所以,该着你死。”
伴着猖狂大笑,她逐渐走远,磨刀霍霍去了。是啊,勿忘我是个绝对的疯子,疯子行事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我败了,败给了她柔情万种,败给了这具思慕太久的肉体,事已至此吃再多后悔药也没用,我掏出查找门锁的钥匙圈小灯,照亮一小块斑驳,扶着墙步步下去。
底下的地窖超乎我想像,它的面积抵得上一间客厅,并分割成六间破屋,分别装着铁门。空气中透着一股恶臭,满墙满地都是人齿和血痕,仿若是走进了吸血鬼的巢穴。这一幕幕惨状看得我心惊肉跳,背上起了层白毛汗。掏出手机试图求援,可惜也是必然的没有信号,现如今我只能自救,翻些武器端在手壮胆。再怎么说我也是五大三粗的男人,真要血肉相搏也不会太落下风。几个月来我历经无数血战,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游手好闲的自己了。
“谁?谁在哪?”一个失魂落魄的声音从某扇破门内传来,探头望去,里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似乎正有个东西在拱爬。见我拿着小灯乱照,此物不禁喜出望外,喊道:“在这里。”
如果身上带着撬锁的布包,我也不至于会搞到现在这么狼狈,闻听那人喊得急,我只得让他闭嘴,在附近翻找铁钎之类的细小之物,最终寻得一根撅了的撬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开,推开破门进去,墙根底下果然锁着个肮脏的人,那是名四十开外的白人男性,个头又高又壮,半边脑瓜淌着血,身上披着件不合时宜的雨衣,正抱着自己的断臂在嗷嗷怪叫。
“你是警察么,这太好了。”男子见我正欲帮手他打开锁链,激动得发出公鸭般的嗓音,他朝另一侧墙角努努嘴,说接便溺的搪瓷面盆底下,有一截美工刀刀片,或许能用l来打开锁头。上前踢翻尿盆,果然有那种东西,并用胶布缠上,分明就是他备下的脱逃工具。
“我太倒霉了,我不该那么轻信他人。”趁着我在忙碌,男子眼睛一红,哭诉起来。
此人自称是个卖保险的,某日流连于酒吧时,被吧台前坐着的一名女子所深深吸引。此女长得天姿国色,肤白如雪又举止优雅,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尤物。男子上前搭讪,俩人一问一答攀谈起来,女子说自己是毒贩的女友,那个男人残暴凶狠,没日没夜地殴打她,好不容易这天杀的去了欧洲办事,故而出门散心。男子不仅唏嘘,问她干嘛不趁此机会逃跑呢?自己要是能帮上什么忙尽管开口。于是,俩人越聊越投机,不觉喝得酩酊大醉。
随后他们去酒店开了房,接下来的两天在各处游玩,活像是前世的恋人般亲密,男子甚至打算回家后立即和自己婆娘离婚,与这位天仙般的美人浪迹天涯,去一个谁都不认识自己的外国生活。到了第三天,女子终于被说服,便要回家一趟打点行李拿上细软,那是一笔大一百多万的款子,据说是从毒贩账面上偷的。男子听后心头就像灌了蜜,既揽得美人归又获得巨款,便喝着桌上小酒晒太阳,结果昏沉睡去,醒来时自己已被锁在了这间破屋里。
我掏出手机,给他看弥利耶的合影,问明是不是此女?男人只扫了一眼,抱着脑袋惨叫一声龟缩在地瑟瑟发抖,居然尿裤子了。直至过了很久,他才恢复常态,说正是这个人。
“那不是女人,你难道不知道?她是一只妖怪啊,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妖。”
男子被锁进牢房后,这个新交的女友无时不刻下来痛打他,少则一天两次,多则一天四五次,每回都会替他打开镣铐,塞给他棍棒匕首,然后平摊双手让他想怎么报仇就怎么报仇。
“诶?既然如此,你手执武器,她赤手空拳,为何不狠狠打死她呢?若是不忍下手,你长着腿不会跑么?她大门都为你打开着。”见此人身高马大却那么窝囊,我不合时宜地笑了。
“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年少时我还练过几年拳击,出了社会也狂热喜爱过健身,按说这么个弱质女流,风都能吹折她的腰,但实际交手后才发现根本打不过啊。这个女魔信心满满,让你随便揍她,棍棒打折了,刀刺进腹腔,甚至刺破心脏,这个妖怪依旧站在原地狞笑。而我每回都被她打得爬不起身,昏厥过去。人还没清醒回来,她又下来继续施暴!”
这样的痛殴大约持续了几天,女魔见他已吓破了胆,不敢再像过去挥舞拳头,大声咆哮,便斩下他一条手臂,然后架起炭火煎烤,当着他的面全都吃下肚去。吃完还不走,就睡在这间破屋里,用血红眼珠子整晚瞪着他,嘴上却说着与表情截然相反的挑逗,大抵是在问现在还觉得她性感迷人吗?男人现在会不会产生冲动之类的下流话。手臂吃完就开始在他小腿上割肉,今天左腿明天右腿,以至于男子浑身没一块好肉,自己离死已经不远了。
“它时常坐在那头,将自己整张头皮剥下,悠悠然梳理乱发。浑身流淌着黄酱,散发着死老鼠的气味,臭不可闻啊!这只妖怪,没准就是吸血鬼或食尸狂魔,我怎会遭上这种东西呢?”男子撩开雨衣给我看,果然双腿血迹斑斑,刀刮斧劈痕迹清晰,没有在撒谎。他一连抽了我提来的两支烟,神情略有松弛,又说:“昨天老妖出门了,整整一天没回来过,我还幻想它大概东窗事发,行踪被人发现跑了,哪知它又回来了。对了,你是怎么被它抓获的?”
“我知道她是个怪物,就在几小时前,还见她揪出自己心脏端在手里。与你不同的是,我与她是旧相识,怎么都没料到会遭此毒手。”我狠狠地捶墙,将自己的遭遇向他描述一遍。
“什么?你明知它是个老妖,居然还敢跟它上床?莫非不想活了,难道你也是妖怪么?”男子听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恰在此时,远处的楼梯前传来轻微杂音,一道狭窄的灯光斜射下来,楼门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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