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人是原主大娘家的二儿子,与顾小宝玩得好,顾小宝能去参军,也有他的帮助。
但是一码归一码,对于顾老六来说,他们是陌生人,闺女肯定不能给他抱,除了大一他们七个,他不相信任何人,银狼想带他闺女出去玩都不行。
顾远方翻了个白眼,“你垮着张死人脸干啥呢?我是去给你找钱,就不配抱一下你闺女?”
“等你去找黄花菜都凉了,我自己找着了,不过被他们花掉五百,你去帮我把那五百块要回来”。
“……!!!”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是拿回属于我的钱,又没去抢,吴大志发的工资我都没拿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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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知道了,我去给你要回来,你们是回村还是在城里玩几天?”
顾老六嫌弃的瞥了他一眼,“有什么好玩的?走个道都能吃一嘴灰,还不如回家种地去呢”。
“……”顾远方感觉拳头有点硬,但是看了眼顾老六只有右脚使力,又默默松开了手。
“我去给你们租辆牛车”,他不等顾老六拒绝,转身大步离开。
顾老六询问长安,“闺女,这便宜咱们占还是不占?”
“占吧,主要是太远,我们还不认识路”。
从他们身边经过的小公安听到这话,又差点脚下一崴摔趴下去。
这位是军人吧?连回家的路都不认识,他是怎么行军打仗的?别打着打着跑敌人阵营去了,还以为是自家同志换了马甲。
长安很是奇怪,怎么公安局里还有腿脚不便的同志呢?
“叔叔,您要是腿脚不利索就好好休息吧,让二伯出去跑就行啦”。
小公安木着脸,“我才18岁”。
“哦,但是我爹也才22岁啊,你想比我爹矮一辈?”
“……那就叫叔叔吧”,小公安刷的一下就跑出去老远,本来他还想辩解一下他腿脚很好,但是想到小崽儿她爹的腿,他又放弃了解释。
如果他刻意解释的话,感觉有点像是在那位同志面前炫耀的意思。
顾老六:你想多了,倒也不必如此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