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宝石?让我看看。”
逍遥王妃听言,朝魏倾华伸出了手。
魏倾华再不舍,也得将匕首插回匕首套里,小心递到逍遥王妃手上。
再看看暖宝的红荷包,又伸手拿了过来,好好摸了一把金锭子。
——咳咳。
——原来金锭子的手感是这样啊。
说起来也是丢人啊。
堂堂逍遥王的儿子,外人眼中的富贵公子,竟是在将近十岁的时候才第一次摸到金锭子。
这话说出去,旁人都不会信吧?
可奈何逍遥王府家教甚严,为了避免孩子们浪费铺张,所以银钱上总是抠抠搜搜的。
莫说是魏倾华了,恐怕连魏慕华和魏思华都没摸过吧?
逍遥王妃将匕首拿到手中后,就再没顾过儿子跟女儿了。
因为眼前的这把匕首,她早在二十多年前就见过。
这是一把精致小巧的匕首。
匕首柄用的是黄花梨,自带一股香气。
黄花梨外头,还镶嵌了跟匕首套一样的铜制花纹。
花纹是镂空的,造得十分精美。
且在比手柄上,还特地造了一只小凤凰。
而暖宝所说的蓝宝石,就镶嵌在匕首套正面的最上方位置,靠近匕首柄。
那是一颗晶莹剔透,个头饱满的蓝宝石。
镶嵌在匕首套上,仿若一只猫的眼睛,魅惑而美丽。
“这是凝翠匕……”
逍遥王妃低喃了声,握住匕首的手竟越来越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