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夕的示好理所当然地赢得了对方的好感,通判那一桌人朝着这边举杯遥敬了一下以示谢意,而那个千户大概是武人出身的缘故,性子倒是直爽,过来跟何夕和张广各喝了一杯。
吃完午饭,张广便好奇地询问何夕下午该去哪里活动,何夕摇摇头道:“下午是办公时间,没什么合适的地方了,最快也得等到这些人下班之后,去青楼听听小曲,泡泡小妞什么的……不过好像带你去不太方便,我看还是算了。”
张广脸上一红道:“那你昨天一个人行动,也没见你去啊!”
何夕叹了口气道:“这种地方,一个人去根本说不清楚,我说我进青楼是去工作的,你们能信吗?”
“好像可信度是差点。”张广也不得不承认何夕的担心很有道理。
“最起码也得两到三个人互相作证才行,改天我带马力科和邱元去得了,这两个家伙以前都是混体制内的,对这些三教九流的场合肯定熟门熟路!”何夕毫不留情地一黑黑俩,把无辜的马力科和邱元直接变成了反面教材。
张广忽然想了什么,干咳了一声道:“老何,我看你也早点打消这念头吧,我记得来之前看过一些资料,上面有说明朝是不允许官员嫖宿的。”
“哦?有这规定?”何夕倒是真不知道还有这回事,愕然反问道。
“还真有这规定。”张广便拣自己还记得的说了几个。当初工作组人选定下之后,宁崎便从大资料库中找了一大堆参考资料让他们恶补历史知识。每个人的侧重点都根据自己的兴趣有所不同,而张广当时看得比较多的就是明人记录实事的一些著作。
明代陆容《菽园杂记》中记载,“前代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挟妓宿娼有禁,甚至罢职不叙。”明代王锜《寓圃杂记》中记载,“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其风遂绝。”这说的便是明朝官员一旦嫖娼被抓到,那么就终身不得录用,处罚非常严重。
类似的记载在明人的著作中非常多见,如顾启元《客座赘语》中就有记载南京礼部尚书姜宝的禁嫖处罚,“凡宿娼者,夜与银七分访拿帮嫖指认,责而示枷。”意思是宿娼者一旦被捉,那么就要罚银七分,而且还要带枷示众。而余继登所著的《典故纪闻》一书中,甚至还记叙了明英宗年间海南卫指挥使到北京述职时因为宿娼被抓,结果被削去官职,谪戍威远卫的故事。
何夕听了之后也是目瞪口呆,良久才叹道:“管得这么严,在明朝当个公务员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