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宫里宫外(圆三)为难

大明元辅 云无风 2451 字 6天前

所以,实际上崇祯二年蓟密永兵和饷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情形:兵数由人减为-+7810=人。兵饷由91万本折变为59万。

众所周知,蓟密永汰兵裁饷,造成了一个空前惨烈的悲剧,直接影响了明末的战局,这就是军队作为国家暴力基础动摇的后果。

高务实之所以认为南疆的军队利益必须由高家直接代表,当然可以说他是从统治安全来考虑的,但又何尝不是为了南疆不至于走原历史上明末老路而考虑的呢?

再说其他阶层,工、商两家往往很难分家,尤其是在“大工业化”之前,很多商人的底色原本就是大大小小的工厂主。但是这两家还是可以强行分开来算的,办法就是通过“生产型”或者“贸易型”来区分,而如果既生产又贸易,那就要让他们自己选,或者提前上马“反垄断法”,逼他们选择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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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到时候除了京华可能作为某种程度上的“国有企业”存在,其余可能涉嫌垄断的财阀都要提前打散,同时也让他们专精某一方向,而不是去搞什么全产业覆盖——那只能让京华作为国有企业来搞。否则你不是成了独立王国,与现在的京华一样了?

现在的京华完全就是个独立王国,有商业,有工业,有农业,还有军队,而如果真如刘馨所展望的一样,今后的京华会独立建国,亦或者退一步成立南疆都护府,那么首先军队肯定要从中分离。

这里关于“有农业”这一点,可能各位读者感受不明显,但或许还有读者记得,高务实当初刚刚拿下安南时,京华就把红河三角洲圈给自己了。之后大抵也类似,拿下某地之后必然会清剿一批顽固派,他们留下的土地自然由京华笑纳。

南疆是如此,南洋各岛包括吕宋则更方便,当地有很多无主荒地,实际上都具备开发条件,京华对于这些土地都是照单全收的。

而后,通过大量从大明国内移民,京华将一部分土地以《归化户籍制》和《拓殖法》的规定为依据转移给他们,在免税期结束之后开始征税,这就是上面所说的“有农业”。

当然,不止如此,京华目前手中还有大量——或许应该说海量——的土地,是直接以地主身份租赁给当地人耕种,京华只要坐收租庸就行的。

哦,对了,之前“进贡”给皇帝的那八万顷土地也是从这里头出,而且……八万顷在京华持有的土地总量中占比并不高。

总而言之,京华——或者说高务实,就是南疆最大的地主,而且绝对没有“之一”。

当然,如果有朝一日南疆会建国或者成为大都护府,“京华”是会有不少资产被充公的。

在高务实的计划中,京华届时将被一分为二。原则上来说,其中涉及国计民生的部分都会直接变成“国有资产”,而剩余部分则会成为高家的私有资产,也可能叫做“王室资产”吧。

扯远了,总之将来如果南疆建国或者成为大都护府,高家肯定会从新郑迁徙到定南,以后的高家人逐渐就会“南疆本地化”,但高家的家族记忆却始终会记得他们是中原人,因此又会激起其对中原的向往,意图获得“祖宗之地”。

对于“祖宗之地”的向往,可能正如刘馨所言,也是中国人的底层思维之一。

如此一来,一旦大明虚弱,高务实哪怕定下祖制要求后人不准入侵大明,估计也不会有用,一定会被当时同样有着北上野心的高家之臣想办法推翻成议,找到“合理”的缘由,做出北进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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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章本来是答应在昨晚更的,结果码到一半查资料的时候睡着了,十分抱歉。这不,上午抽空摸鱼搞完发了,算是昨天的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