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公尺,那也就是五十米,于正当年的年轻士兵们来讲跑五十米又能用多长时间,不到十秒,那两组人便到达了指定位置。
一见那两组人到位了,剩下的郭宝友、白展、于作龙、马天放和石小碗便也往前方冲去。
石小碗太小可是他却从来都是要跟其他士兵一起行动的,而马天放现在又是独臂,在老兵们的建议下他们两个就成为了一对组合,正好可以互相照应。
不过,剩下的这些士兵要说跑得最快那却是白展了。
必须承认,白展做士兵那只能算是一个半吊子,人家做贼那才是职业的。
做一个职业的贼有两项技能那是必备的,一个是手巧,偷东西那绝对是技术活,另一个则是跑得快嘛!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至于贼嘛,难免有被人追的时候那逃得慢怎么成?
而现在白展就冲在了剩下的这几个人里的最前面。
你说他一骑绝尘也好,说他贼风阵阵也罢,反正跑得那是“嗖”“嗖”的!
按理说,这种说是前插和冲锋也没啥不同的事情,他应当往后缩才是,其实却不然,白展那也是有着自己的算计的。
既然当了兵,大家都在冲锋,那他不往前冲怎么成?
前面这片开阔地藏身的地方极少,否则商震也不会让那两组人一组先冲到土包后一组冲到土坎后了,其他能藏身的地方那可就太少了。
白展却是以他的贼眼相中了距离前方高岗得有百米左右的一棵孤零零的树了。
以白展的观察,那树虽然不及一个海碗粗可他却也觉得怎么也得比二大碗粗,这几天降温了,白天气温也到零下了,那棵树也冻上了,那总是能够搪住日军的子弹的吧。
趁日军没发现,自己先找个地儿把自己藏起来不好吗?这就是白展的想法,反正他也是赌!
要说白展这想法也不能说错,所以他那真是“嗷”“嗷”的往前蹿啊!
此时的白展既奔跑如飞又气喘如牛,他才不管身后如何呢!
而就在他的急跑之下,终于他距离那棵树近了。
“十步、八步、六步!”白展在心里默数着,可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啪”的一声枪响!
他本能的往前一扑,终是把自己的头扎到了那棵树的后面趴了下来。
而这时那身后身前便有枪声稀落的响起,敌我双方终于开打了,一时之间他也分不清到底是哪伙先开的枪。
不过,现在白展却也没有架枪。
跑得太猛了,就自己这枪法还是先把气喘匀了再说吧!